無論是要積極順應國際潮流,還是爭取更多國際話語權維護自身利益,中國企業“走出去”都將走得越來越艱辛。2013年3月3日,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開始強制實施,雖然早在2012年法案就已經出臺,我們也了解并且開始積極應對這項新規。但歐盟作為我國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場,對我國木制品供應商來說,這又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該法規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新木材法案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能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這包括實施用于收集供應木材或木制品來源信息的盡責調查系統、源自非法途徑的木材及木制品的風險評估,以及緩解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制品進入供應鏈的風險。輸歐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
歐盟新木材法案的目的是要驗證原材料的合法性,這就要求能追溯整個供應鏈。“歐洲進口商從中國進口的往往是最終產品,然而,中國生產商可能會在這些產品中使用了其他企業提供的、甚至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原材料,這就涉及整個供應鏈源頭的合法性。”業內人士分析,顯然,供應鏈的復雜性是這個法規帶給相關企業的挑戰。以紙張為例,對于其合法性的追蹤,要追溯到造紙廠、紙漿廠、木材加工廠、林場,最重要的就是鑒別林場或小農戶的采伐是不是合法。在整條供應鏈當中,某些原材料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的國家,這就加大了整個供應鏈追蹤的難度。對于中國供應商來講,要使錯綜復雜的供應鏈上每個環節都清晰可見,顯然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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